高低温试验箱共用两种强制空气循环方式
时间: 2020-09-25 09:33 来源: 米兰(中国)仪器
比如高低温试验箱的温度均匀性是通过空气循环来保证的。当没有强制空气循环不能满足常规实验条件时,应选择强制空气循环。让我们详细看看哪种方法可用。
方法一:
假设实验样品上高热温度与环境空气温度之差几乎与其在自由空气条件下的环境温度无关,此假设仅适用于小于或等于25度的情况。实验样品应适当安装在实验室内,以免受到阳光和气流的干扰,使其能在实验环境温度下承受低温实验中的常规载荷条件。当温度达到稳定水平时,测量高热的温度。对于大型或杂乱的实验样品,测量几个有代表性的点的温度,记录每个点的温升。
先在高低温试验箱中,在没有阳光和气流干扰的情况下,对正确设备的实验样品施加常规载荷。温度稳定后,测量实验样品高热外观的温度(对于大的或杂乱的待测代表点),记录每个点的温升。如果温升点小于25度,则遵循相应的规则,如果温升大于25度,则应根据常规实验温度按要求校准实验样品的外部温度。
当实验样品和盒子都处于室温时,应将实验样品放入盒子中,然后根据相关规定给实验样品通电或加载,并启动盒子冷源冷却。温度变化速度应不超过1度/5分钟(5分钟内不超过平均值)。箱温的终值应调整到这样一个值,即实验样品外表面被测点的温度。
方法二:
主要用于实验室规模足够大,无需强制空气循环就能满足实验要求,但只有通过空气循环才能保证箱内环境温度(注:环境温度为箱内常规实验温度)。这种方法是在室温下将实验样品放入试验箱中,在关闭实验箱中的循环气流和冷却系统的情况下,只在低温实验时增加常规负荷。实验样品达到稳定温度后,用合适的检测设备记录孔内几个代表点的温升,然后启动实验箱的通风设备,使空气流通,从一开始样品达到稳定温度后,测量每个代表点的温升。
当没有或存在强制空气循环时,如果这些代表点的温升超过3度或相关规范和规则的其他值,则表明空气循环速度过高,应降低。直到满足3度或相关规范和规则的其他值的要求,之后,打开实验箱冷却设备的电源进行冷却,实验正式开始。实验环境温度的测量应按照GB2422关于散热实验样品环境温度的相关规定进行。
以上是为我们讲解的关于高低温试验箱内强制空气的实验程序。如果以后用高低温试验箱出现这种情况,可以用这种方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