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温度容差的问题
在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的环境试验方法标准中,试验条件容差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指标,它反映了环境试验对设备的控制水平的要求,体现了环境试验的规范性。因此正确理解国际标准对试验条件容差的规定,从而提高环境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是至头重要的。
国际标准低温试验方法中规定了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的温度允许偏差范围±3℃,在这里±3℃并不是指那一个点或是在那一时间,而是对整个工作空间的各点的要求。
还应指出的另一问题是±2℃这个温度容差是允许偏差的概念,GJB150军标温度梯度大为2.2℃时,对温度场均匀性要求是某一瞬间温度场各点温度之间的关系。±2℃这个温度容差,决不能看作是标称值的设定范围。例60±2℃此处60℃是标称值,±2℃则是容差在设定环境条件参数值时,温度设定值只能是60℃,而不能是62℃或58℃,由于控制系统漂移调整中的误差及温度冲击试验箱温度场的不均匀性,试验温度的实测结果不可能是60℃,允许偏差但范围是不超过62℃或不低于58℃。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温度容差的相关知识,对于该设备的了解以及试验的相关问题都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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